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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1

案例:小王在某单位上班,因生孩子休了几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单位继续发放产假基本工资。产假休完后,单位为其申请产假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在单位收到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后,扣除产假基本工资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小王。小王要求单位足额支付生育津贴,那么小王能同时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吗?

律师解析: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休产假的基本工资。但我们不少职工对于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政策不是很了解,不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否是一回事?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吗?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职员一般不能同时领取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规定,女员工生育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未说明要从实际发放的生育津贴中扣除的,那么单位不能要求扣除,应当视为用人单位给予生育员工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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