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效的合同,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合同或者是怠于履行合同,都可能会构成对合同的违约。但合同生效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合同生效要具备什么要件呢?此外,即使合同具备有效的条件,也不代表合同成立了就能生效,那么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合同生效要具备什么要件
有效合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合同的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
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意思表示真实
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挟或采用其他方法强迫其接受某些极不合理的条件而订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不受法律保护。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
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形式并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例如,关于不动产的买卖,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须采取要式合同进行。这类合同,要式形式即其生效的法定条件。
二、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
只有在合同生效后我们才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究竟在什么时候生效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自动生效,无须进行其他确认手续,也无须区别什么是成立时间什么是生效时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注意只有这两类,不包括政府规章、地方法规之类)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的生效时间就复杂得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应该办理批准手续,那么合同在办理批准手续后生效;如果明确说明应该办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那么合同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如果只说应该办理登记,而没有明确说明合同在办理登记后才生效,那么不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除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外,我们自己也可以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不过这种自己约定的生效条件限制力不如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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