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0-8838-0423

在线咨询

买方拒绝收货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27

案例出售一批货物。在交货日前数日,乙公司称甲公司所卖货物价格明显过高,要求降价,否则将拒绝接受。甲公司当然不予理会。到了约定的交货日期,甲公司按约将货送到码头,不见乙公司派人接货。甲公司业务员遂拨打乙公司合同经办人及有关负责人电话,但对方均不接电话。甲公司该如何处理?

【解说】应当说,乙公司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货物的价格一经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即受法律保护。甲公司没有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没有把握全面的市场行情,应由其自己吞下这颗“苦果”。乙公司拒绝收货,甲公司已经按合同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应当说,甲公司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

现在的问题是无人接货,甲公司的履行合同行为还没有最终完成。如果甲公司将货丢弃在码头也是不负责任的,如果货物被盗,得由甲公司承担责任。因此,甲公司应当通过合适的途径,在电话联系不上的情况,比如通过上门或邮寄特快专递的方式通知乙公司货已到码头。如果乙公司还没有取货的意思,甲公司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货物“提存”手续,由公证处来处理这件事。当然,所有的费用得由乙公司来承担。办理公证后,货物再发生任何损失,就与甲公司没有关系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