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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9-06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大家也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了,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成立,新一轮的环保督查已经来袭,而且要求更高、更严!那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3、《环改保护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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